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
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通常缩写为ZF,是一个基于集合论的数学基础系统。集合论提供了一种讨论物体集合的方法。它是一个可以描述所有数学的框架,提供了严格的定义和坚实的基础。
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用于避免经典集合论中的悖论,例如罗素悖论。这是通过使用公理来实现的,公理是无须证明就被假设为真的陈述。该理论定义了可以创建集合的限制以及如何组合它们,使数学家能够以一致的方式处理无限集。
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的公理
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包括若干公理。每个公理都是一个规则,定义了集合的行为。这些公理集合被称为公理系统。
可扩展性公理
这个公理指出两个集合在它们有相同元素时是相等的。简单来说,一个集合的身份仅由其成员决定。
A = B 当且仅当对于所有的x,x ∈ A当且仅当x ∈ B。
例如,考虑集合:
A = {1, 2, 3} B = {3, 1, 2}
根据外延性原则,A和B是相同的集合,因为它们有相同的元素,尽管它们的顺序不同。
空集公理
这个公理接受一个没有元素的集合的存在,称为空集。它用{}或∅表示。
∃A (∀x ¬(x ∈ A))
空集是唯一的,因为包含在这个集合中是一个永远不为真的条件。
配对原则
配对原则允许我们通过结合两个集合来形成一个新集合。
对于任意集合A和B存在一个集合C = {A, B}。
例如:
如果A = 1而B = 2,则C = {1, 2}。
合并公理
这一公理断言对于任何集合,存在一个包含集合中至少一个集合中的所有元素的联合集合。
对于任何集合A,存在一个集合B:x ∈ B当且仅当存在一个集合C在A中使得x ∈ C。
例如:
令A = {{1, 2}, {2, 3}, {4}}; union(a) = {1, 2, 3, 4}
幂集公理
幂集公理规定对于任何集合,存在一个集合包含原始集合的所有子集。
对于任何集合A,存在一个集合B:x ∈ B当且仅当x是A的一个子集。
例如:
A = {1, 2} A的幂集 = {{}, {1}, {2}, {1, 2}}
无限公理
这个公理保证了无限集的存在。特别地,它包括一个集合,其中包括空集,并且对于每个作为成员的集合x,集合{x}也是一个成员。
存在一个集合A使得: ∅ ∈ A 并且 (x ∈ A 蕴含 x ∪ {x} ∈ A)
无限集的视觉表示:
左边的圆圈代表空集,右边的圆圈代表无限集,显示您可以不断添加更多元素。
替代公理
给定任何集合和一个定义的操作,这一公理允许我们通过用另一个集合替换原始集合的每个元素来构造集合。
对于任何集合A和任何定义的函数F,存在一个集合B:对于每个x ∈ A,存在一个y ∈ B使得F(x) = y。
例如:
令A = {1, 2, 3} 和 F(x) = x + 1 B = {2, 3, 4}
正规性公理(也称为基底)
这个公理确保每个集合都有良好基础,意味着没有集合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将其自身包含为成员。这防止了无限递减链。
在每个非空集合A中,存在a ∈ A使得A和a是不相交的。
例如:
对于任何集合B = {{1, 2}, 3},B的每个元素都不包含B的所有元素。
选择公理
选择公理指出,对于任何非空集合,存在一个选择函数,从每个集合中选择恰好一个元素。
对于任何非空集合X,存在一个在X上定义的选择函数f。
选择公理在代数和拓扑等数学领域中广泛使用,尽管它比其他公理更具争议性,因为它导致了一些违反直觉的结果。
ZF中的关系和函数
在集合论中,一个关系在集合之间被定义为它们笛卡尔积的任何子集。一个函数是一种更具体的关系。
如果我们有集合A和B,那么笛卡尔积,表示为A × B,是所有有序对(a, b)的集合,其中a ∈ A 且 b ∈ B。
A = {1, 2}, B = {x, y} A × B = {(1, x), (1, y), (2, x), (2, y)}
一个函数 f 从集合A到集合B可以看作是A × B的一个子集,对于A中的每个元素x,在B中恰好存在一个元素y满足有序对(x, y) ∈ f。
函数示例:
A = {1, 2, 3}, B = {4, 5, 6} 函数 f : A → B f(1) = 4, f(2) = 5, f(3) = 6
函数f可以表示为一组有序对:
F = {(1, 4), (2, 5), (3, 6)}
通过这种方式,集合论允许我们以复杂的方式理解逻辑关系并定义数学对象。
策梅洛-弗兰克尔与数学的等价性
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是现代数学大部分内容的基石。通过将数学对象定义为集合并通过公理表征它们的关系,ZF能够更好地理解有限和无限过程。
ZF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尽管乍看之下它看似简单,但它是数学中非常强大的工具。当我们将选择公理添加到ZF时,我们获得了所谓的包含选择公理的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记作ZFC。这通常被视为数学的默认基础。
ZF避免的潜在矛盾
在ZF出现之前,集合论遭遇了诸如罗素悖论之类的问题,这起源于考虑自包含集合。
R = { x | x ∉ x }
如果R是其自身的成员(R ∉ R),那么根据定义它必须不能包含于其自身(R ∈ R),这就产生了矛盾。ZF中定义的公理仔细地规定如何构造集合以及哪些集合可以被合理地考虑。
结论
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为数学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防止悖论,并帮助组织对无限性和其他复杂主题的理解。尽管ZF能够描述所有标准数学,但增加选择公理(以形成ZFC)允许数学家访问更广泛的数学工具和概念,其中包括那些涉及非构造性证明的。
遵循策梅洛-弗兰克尔的谨慎和结构化定义,使其能够保持数学逻辑的一致性。这代表了正式集合论的伟大胜利:提供一个无悖论的数学严谨、自然逻辑的数学思维基础,甚至适用于复杂的数学和哲学研究。